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36号)
2026-04-20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36号)
吉林/长春-2026-04-20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医疗康复设备更新(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杰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辽宁路*号春铁大厦*栋****号房

被投诉人*: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

被投诉人*: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号**楼


相关供应商:国药器械吉林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北迎宾街****号综合楼四层*******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相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部分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相关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部分产品报价过高。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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