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40号)
2026-04-20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40号)
吉林/长春-2026-04-20 00:00:00
吉林/长春-2026-04-20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校园室外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裕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号软件园二期*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吉林财经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部分评分标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