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42号)
2026-04-20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42号)
吉林/长春-2026-04-20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省法院中心机房不间断电源设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旧石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号仙渔庭**栋*层**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珠海路****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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