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4-21 00:00:00
情境教学专修室施工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
情境教学专修室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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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澄清内容
问题一、招标文件明确暂列金(含税)金额为******元,而投标函中要求填写“除税暂列金额”(不包含计日工部分)。请问该除税暂列金额的计算,税率是否可按*%标准执行?
答复: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除税)合计金额***¥: 元”现更正为“暂列金额(含税)合计金额***¥: 元”。具体详见本次更改后招标文件。
问题二、投标函要求单独填写“农民工工伤保险费”金额,但定额计价软件中,该费用统一包含在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内,无法单独拆分提取具体金额。请问我方是否可直接采用定额软件中计取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作为投标函中需填写的农民工工伤保险费金额?
答复: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元”。具体详见本次更改后招标文件。
问题三、投标函附录中分别设置“分部分项工程费对应暂列金”“措施项目暂列金”两个填报栏位,请问我方是否仅在“措施项目暂列金”栏填写对应金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对应暂列金”栏按*元填报?同时,投标函附录中第五点“税金”的计算,是否需包含暂列金及复制品相关税金费用?若需包含,暂列金及复制品对应的税金税率是否均按*%计取?
答复:*.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忠诚无名情境教学专修室*暂列金”栏按*元填报,“三、其他项目**.暂列金”栏按******元填报。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第五点“税金”的计算,不包含暂列金及复制品相关税金费用。
具体详见本次更改后招标文件。
问题四、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各项不可竞争费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费率计取,其余费用自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增加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注费率为*%,备注中同时标注*星*.*%、*星*.**%,*星*.**%的费率标准。请问我方是否需严格按照清单中标注的*%费率填报,无需参考备注中的星级费率标准?
答复:是。
以上答复相关内容,招标文件同步调整,具体详见本次更改后招标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助理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