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司巴丹吉林一电主厂房行车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4-21
内蒙古/阿拉善 中标结果
甘肃公司巴丹吉林一电主厂房行车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阿拉善-202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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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甘肃公司巴丹吉林一电主厂房行车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史明宇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内蒙古/阿拉善-2026-04-21 00:00:00
甘肃公司巴丹吉林一电主厂房行车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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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司巴丹吉林一电主厂房行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甘肃公司巴丹吉林一电主厂房行车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河南华隧重工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年**月**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 、**************、****年**月**日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 业绩 | *、起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广东欣龙隧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起重设备买卖、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年**月**日 *、起重设备采购、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月**日 *、起重机供货安装施工合同、中山市斯坦尼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年**月**日 |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电厂项目汽机房桥式起重机采购、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明阳防城港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主机厂项目)起重机采购、广西明阳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 *、内蒙古******新能源超大型风机及关键核心部件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起重机采购、明阳北方智慧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年*月**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史明宇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