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白鹭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报废资产(交易公告)
2026-04-21
广东/省外区划特殊转换_辖区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海白鹭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报废资产(交易公告)
广东/省外区划特殊转换_辖区-202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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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我方承诺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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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上海白鹭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报废资产 资产描述 *标的所在地 上海崇明区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港垦路***弄***号(港西光伏电站)、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银河大道*号(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标的详情
废旧物资 名称 上海白鹭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报废资产 规格型号 光伏支架 计量单位 批 数量 若干 -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白鹭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号(上海津桥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徐瑞玲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中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运维报废物资处置申报单一固定资产/批量物资资本化类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白鹭新能源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运维报废物资处置申报单一固定资产/批量物资资本化类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用途、数量和现场堆放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进行转让。 *.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用途、数量和现场堆放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予以受让。 *.受让方应自行对交易标的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用途、结构、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安装等项目的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承诺不在受让交易标的后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交易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赔偿。 *.受让方自转让方出具搬运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交易标的移交手续,自交易标的交接之日起,受让方应承担与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交易标的必须自交接之日起**天内拆卸及搬迁完毕。 *.本次交易价格为含税价,转让交易标的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转让方向受让方按成交价开具**%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交易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及处置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标的以现状移交,移交后受让方负责交易标的的安全保卫工作。 *.拆卸范围仅限本次转让的交易标的。拆卸和搬迁期间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施工人员,转让方的财产、人员安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在拆卸现场须接受转让方监督,须按照转让方场地要求,符合转让方相关制度要求。不得干扰转让方的正常工作,且拆卸运输不得损害转让方其它财产安全。若受让方委托第三方拆卸,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对转让方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房屋等的一切损害损失,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在拆卸交易标的过程中,受让方应提前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如拆卸过程中需要相关行业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 **.如交易标的尚未拆除,交易标的的拆除和提取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受让方须付完交易款项,在获得转让方出具搬运通知方可拆除,并根据转让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拆除工作。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展示安排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 韩冬冬 ,联系电话: *********** (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对交易标的结构、质量、数量、使用现状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本次交易标的以现场看样核实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 -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合同.***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郭先生、林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