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吴财采投〔2026〕1号)
2026-04-16
广东/湛江 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吴财采投〔2026〕1号)
广东/湛江-2026-04-16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吴财采投〔****〕*号)

发布机构:吴川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广州迈高化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书,本机关已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

一、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及《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万元以上(含***万元,下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的规定,该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我机关管辖范围。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建议你公司向吴川市农业农村局及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你公司对本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吴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吴川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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