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4-16 00:00:00
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沭阳县*********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听力言语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沭阳县*********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听力言语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沭阳县*********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听力言语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项目名称:沭阳县*********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听力言语康复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具有沭阳县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经国内三级医院、县级以上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或残疾评定专家组诊断评估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残疾儿童开展基本康复服务,各残疾儿童可在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招标选定的沭阳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中自主选择相应类别的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共三次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均报名不足三家,项目废标。 三次公告发布期间,只有*家投标单位(沭阳县启聪儿童康复中心)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公告期间未收到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鉴于该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失败,为保障沭阳辖区内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能及时且保质保量地得到相应康复服务,现本项目拟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沭阳县启聪儿童康复中心。 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要求均符合有关文件和法规要求,无倾向性、排它性等不合理条款,且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沭阳县启聪儿童康复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沭阳县启聪儿童康复中心
地址:沭阳县长安路***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论证专业人员:周晶晶、沈思念、丁海军。现将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在公示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刘凯
联系地址:沭阳县长安路
联系电话:***********
*.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徐维明
联系地址:沭阳县苏州东路*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仟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沭阳县大连东路***号(豪园北门东侧)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附件*听力言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