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等四个工程施工补遗文件0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20
四川/宜宾 变更澄清
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等四个工程施工补遗文件0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宜宾-202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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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等四个工程施工补遗文件***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文件***号 项目名称: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等四个工程施工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一)”中第**条修改为:“**.本次为四个工程联合招标,最高限价总价为*********.**元,其中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二标段、宜宾高新区新兴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标段、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再生水利用及水源地整治工程等四个子工程均不含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的单项工程最高限价金额分别为********.**元、*********.**元、********.**元、*********.**元,四个子工程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最高限价合计设置为“*元”,详见***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各单项工程的投标报价金额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不足部分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其他 (一)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文件,投标及评标时均以本次上传的补遗文件为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二)其余内容未变更。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