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直属库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MEC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20
四川/南充 变更澄清
阆中直属库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MEC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南充-2026-04-20 00:00:00
四川/南充-2026-04-20 00:00:00
阆中直属库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阆中直属库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答疑**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阆中直属库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中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本项目提供的软件版电子标书,显示所在地区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双流区),地区人工费调整为**.**。项目所在地为阆中市,应选择为阆中市地区人工费调整**.**。请澄清所在地区是否按照项目实际所在地区调整? 回复:本次招标清单是按照阆中市人工费调整系数**.**编制的。 *、本项目提供的软件版电子标书,计取了附加税,根据现行政策及项目属性,本项目不适合计取附加税,请澄清本项目附加税是否取消? 回复:要计取附加税。原因:**清单明确规定附加税计入企业管理费,不单独计算。但根据规定**清单要和配套定额结合使用,本次清单编制用的是**清单和**定额,需要计取附加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章第十条增值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十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年第**号)本项目关键条款:第三条第二项明确:“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原*%安装服务税率不再适用),本项目提供的软件版电子标书增值税税率*%,请澄清是否修改为**%? 回复:不属于纯设备采购,有安装施工调试软件,故*%为综合考虑,不建议修改。
四川省川粮储备贸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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