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04-20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福建/泉州-2026-04-20 00:00:00
福建/泉州-2026-04-20 00:00:00
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评技术分项中“保洁人员”描述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技术项(*****)满分为**.****分
|
保洁人员 |
*.** |
是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保洁人员(**人),满足第五章(五)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的得*分。至少一人持有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的得*分。满分*分。 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前*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含可扫描验证的二维码或防伪标识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印章)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列表说明,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
|
保洁人员 |
*.** |
是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保洁人员(**人),满足第五章(五)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的得*分。至少一人持有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的得*分。满分*分。 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含可扫描验证的二维码或防伪标识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印章)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列表说明,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溪美街道柳新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
电话:***********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