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答疑文件02[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20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成都高新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答疑文件02[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6-04-20 00:00:00

成都高新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都高新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答疑文件**

现对成都高新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线上提问内容作如下答复:

提问内容:

*、若我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请问: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需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上述资料外的其他盖章部分,是否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我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请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资料(含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可由成员单位加盖实体公章后扫描,再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加盖电子章后上传?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电子投标,若投标人落款处列明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是否可仅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印章?

针对提问内容*、*的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签字、盖章要求中已载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统一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除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盖章外,其余签字或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若文件属于上述“除外”情形以外的,签字或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针对提问内容*的答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资料(含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可由相应成员单位按要求加盖实体公章后扫描,再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加盖电子章后上传

 

 

招标人:成都倍特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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