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1号9号铺位租赁权拍卖会成交结果公示
2026-04-20
广东/东莞 中标结果
2026,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1号9号铺位租赁权拍卖会成交结果公示
广东/东莞-2026-04-20 00:00:00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号*号铺位租赁权拍卖会成交结果公示

********** 项目公告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号*号铺位租赁权拍卖会

成交结果公示

拍卖会名称: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号*号铺位租赁权拍卖会

拍卖会编号:*********************

委托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拍卖人按照拍卖公告载明的方式于****年*月**日上午**时举行拍卖会,成交结果如下:

买受人名称:东莞市叶子家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公示期间,竞买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拍卖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竞买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异议拍卖会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证明;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异议人对其他竞买人的参拍文件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委托人/拍卖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拍卖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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