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2026〕15号)
河北/唐山-202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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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唐财采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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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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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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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唐山市体育中心体育馆、多功能馆***屏显示系统及计分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林荫春天一期菜鸟驿站
被投诉人:唐山市体育中心 地址:唐山市建设南路**号 被投诉人: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学院北路****号 相关供应商:智慧通达软件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号*座*层***室
四、基本情况
唐山市体育中心“体育馆、多功能馆***屏显示系统及计分系统”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谈判公告,谈判时间为****年*月**日。经评审,确定智慧通达软件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并于****年*月**日在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后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投诉人依法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后就采购结果相关事项提出质疑,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认定投诉人不具备质疑资格。投诉人认为,该答复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被投诉人在资格性审查、质疑答复及采购评审过程中均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按规定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采购活动中未按规定公示中标供应商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采购程序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中标结果应属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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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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