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6-04-20 00:00:00
| [*]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项目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项目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项目已由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投资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宏景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宿迁市宏景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货物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天内全部交付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货物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拟对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本项目所属行业:)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业绩合同中所供设备(含设备安装)金额大于****万)的类似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总包方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分包商可提供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分包合同及相应发票应与其相匹配)的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明确验收合格及验收时间,可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文件佐证;④对应业绩合同的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业绩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发票需与对应业绩合同内容一致,同时附发票真伪验证结果(验证渠道需清晰可追溯);②③④项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供货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意向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 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其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报价(**)分; *.*技术响应(**)分; *.*商务响应(**)分。 (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结束后联合体成员不可更改。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异议、投诉渠道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次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泗洪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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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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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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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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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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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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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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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项目已由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投资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宏景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宿迁市宏景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货物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天内全部交付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货物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拟对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本项目所属行业:)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业绩合同中所供设备(含设备安装)金额大于****万)的类似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总包方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分包商可提供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分包合同及相应发票应与其相匹配)的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明确验收合格及验收时间,可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文件佐证;④对应业绩合同的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业绩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发票需与对应业绩合同内容一致,同时附发票真伪验证结果(验证渠道需清晰可追溯);②③④项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供货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意向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 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其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报价(**)分; *.*技术响应(**)分; *.*商务响应(**)分。 (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结束后联合体成员不可更改。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异议、投诉渠道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次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泗洪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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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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