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越王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资产招商公告
2026-04-20
四川/绵阳 招标采购
四川越王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资产招商公告
四川/绵阳-202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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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越王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资产招商公告
| 序号 | 集团公司名称 | 资产所属企业 | 资产信息 | 招商信息 | 备注 | ||||||||||
| 资产名称 | 资产位置 | 合作方式 | 面积(平方米) | 保底收益底价(万/年) | 合同签订期限 | 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收益分配 | 保证金(万) | 交易方式 | 报名方式 | 企业招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越王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三江半岛 | 绵阳市涪城区富乐大桥与南河大桥之间的岸上区域 | 以三江半岛相关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经营权及收益权(不含停车场、拟新建构建筑物、已移交卫生间、路灯、绿化、水面、码头、游船等)作为标的对外公开征集合作方,由征集方提供项目经营场地,合作方承担该项目的招商、运营、管理等。 | 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 | ***万 | **年 | *意向合作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至少应包含“文化项目投资”、“文化活动策划”、“园区管理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文体旅游活动策划”相关内容中的一项。经营范围名称与上述类别不完全一致但实质含义相同或相近的,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认定; *.意向合作方须信誉良好、经营正常,且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法定代表人亦未被人民法院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家。 |
*.保底收益金:合作方应每年向征集方支付保底收益,前两年不变,第***年每年在上一年保底收益金基础上上浮*%,第****年每年在上一年保底收益金基础上上浮*%; *.超额经营收益:合作方应当专项运营三江半岛项目,第***年按项目公司收入(包含营业外收入)的**%计算,第****年按**%计算,若此部分计算出的金额高于保底收益金的,则差额部分即为超额经营收益。 |
***万 | 转账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 张飞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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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止日期(挂牌期):****年*月**日*****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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