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4-20 00:00:00
信息时间:**********信息来源:六安专区阅读次数:
裕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殡仪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殡仪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新纪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振兴山河赋*大厦**栋***号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裕安区城市公益性公墓殡仪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公墓的日常管理及保洁、保安等服务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年*签,成交供应商服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成交供应商服务经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正秀、马菊、何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凯旋国际广场**楼,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墓管理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民政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凯旋国际广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玉朋
电话:************
六安市裕安区公墓管理所
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