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20
四川/攀枝花 变更澄清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攀枝花-202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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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补遗书**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删除合同条款 *.补充条款 中以下内容: 监理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完工验收或交付使用前,将本合同项下监理服务收入对应的各项税费全额在攀枝花当地依法申报缴纳,并按要求完成相关统计入库工作,具体以当地税务、统计部门核定为准。竣工结算审计时,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提交属地完税凭证、纳税申报及入统相关证明文件。若监理人未按约定完成前述属地纳税及入统义务,自愿将竣工结算监理费总额的**%无偿捐赠用于攀枝花市东区福利事业项目。监理人未按期足额履行捐赠义务的,同意由委托人在竣工结算监理价款中直接代扣代捐至指定福利事业项目,监理人对此无任何异议。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条款,独立有效,不因合同其他约定无效、终止、解除而受影响。 二、招标文件已修改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