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4-20 00:00:00
【正在公告】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权交易公告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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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权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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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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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安庆市鑫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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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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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竞价期限 |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竞价期限:****年*月**日**:**—**:**(不含延时***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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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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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 (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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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权 |
*层 |
光伏车棚 |
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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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位置: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境内。 *.标的权属情况:无产权证。 *.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标的按现状租赁拍卖,公告所载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场勘查为准。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实地踏勘、详细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一经应价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相关风险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不对标的承担任何品质及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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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租赁 用途要求 |
承租人应合法合规使用,且不得转租该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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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租金每两年支付一次; 履约保证金:一年租金的同等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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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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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因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参与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全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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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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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不超过**日)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其它:本次拍卖标的为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权,意向竞买人须拥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专业技术人员及运营管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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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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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拍卖会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竞价网址:****://***.***.*.**:**/*****************/*****/***********。 *.网络电子竞价结束后,系统按“电子竞价+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人,拍卖人依据竞价结果依法确定最终成交结果并公示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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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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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万元及竞拍履约保证金**万元分别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和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一)缴纳要求 缴纳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时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本人或本单位账户以网银转账方式,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及其他非指定方式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 未竞得者:若竞买未成功且无违规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拍卖会后*个工作日内,按原缴款渠道如数无息退还; 买受人:其保证金在与委托人签订《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收款人如数无息退还。 (三)缴纳账户 *.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账号:************ 开户行:建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号:******************* 开户行:交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号:***********************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安庆分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 二、竞买人看样、报名及资格确认 *.看样、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四照园街***栋***室(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 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同时提交复印件*份留存备案): (*)有效证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竞买保证金和竞拍履约保证金网银转账凭证; (*)委托他人代办报名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以及能体现自身运营资金实力的相关材料; (*)充电桩项目运维相关资质证书及过往相关运维业绩证明材料。 *. 资格核验:现场核验报名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同时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经核验,所有条件均符合本次拍卖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的,方可获得正式竞拍资格;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保证金未到账的,不予确认竞拍资格。 *.工本费缴纳: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元,缴费后领取网络电子竞价账号,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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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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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四照园街***栋一单元***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领取人须持竞买登记报名时留存的有效证件原件办理领取手续;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理人除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外,还须出具经竞买人签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竞买人登记报名时的有效证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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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成交价款(约定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缴清后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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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迎江区四照园街***栋一单元***室,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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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元,缴费后领取网络电子竞价账号,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详见《拍卖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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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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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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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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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安庆市鑫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创新产业园研发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孙先生 *********** *.代理机构:易拍得(安徽)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四照园街***栋一单元***室 联系人及电话:开先生 *********** ;查先生 ***********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市鑫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创新产业园研发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 谢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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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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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台*****充电主机,**台双枪直流充电终端,*台单枪超电液冷终端,共**个充电车位,规划其中*位为箱货充电车位;(*)新建*座*******箱式变电站,*座储能设备;光伏车棚*座合计***㎡;(*)新建充电指示牌、车挡、防撞柱、充电车位划线,地面硬化约****㎡,四周新建铁艺及砖体围墙;(*)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竞买人须在《交易公告》规定的看样和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标的现场查看和现场报名,自行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并主动向委托人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事宜。完成竞买报名的竞买人,无论是否实际到现场查看标的,均视为已实地查看标的、确认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包括显性瑕疵及隐性瑕疵),已认可本次竞买全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流程、费用承担、责任划分等相关约定)。竞买人自愿承担因未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全面掌握竞买要求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瑕疵导致的损失、交易后发现的隐性成本(如维修费用、合规整改支出等)、因误解竞买要求引发的法律纠纷等。 *.本次拍卖标的为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权,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境内,由于该区域位置不具备设置独立出入口的条件,因此本项目规划及施工方案中未设计专属出入口。该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的人员、车辆出入口,可选择从相邻的单位内通行。竞买人须在竞拍登记前,自行与相邻单位协商出入口通行相关事宜,并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确保通行权益可正常实现。若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未能与相邻单位就出入口通行事宜达成一致、无法正常使用出入口,由此对竞得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权的年租金起拍价,是以该充电站项目工程决算结果为依据,按**年总租期平均分摊计算得出;拍卖成交后,最终年租金将以该项目实际审计工程造价为基准进行核定,原则上不超过宜秀经开区光储一体充电站建设项目招标确定的价格。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委托人指定账户足额支付两年拍卖成交年租金总额及与年租金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具体支付方式、支付时限及委托人指定账户信息,以《支付通知书》为准,竞得人应严格按要求及时足额缴清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剩余租金按每两年支付一次的方式缴纳,承租人应于当期租金支付期限届满前**日内完成支付。具体支付期限及相关约定,以双方签订的《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合同》为准。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全面遵守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依法开展光储一体充电站运营活动。竞得人成交标的移交时间,受待建光储一体充电站实际工程进度等客观因素影响,本次拍卖成交标的的具体交付时间暂无法明确,且委托人不对交付时间作出任何保证;租赁期起始日,按本竞拍须知的约定执行;租赁期内,项目运营产生的全部收益由竞得人享有,同时须自行承担全部运营成本、设备维护费用及市场波动等相关风险。竞得人须保障充电站设施持续正常运行,建立健全服务管理体系及安全保障机制,确保运营活动符合行业规范及相关要求。 *.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政府拆迁、收储、改造等行政规划事宜,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租赁经营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在出租人指定的期限内,无条件退还承租充电站,不得因自身损失拒绝交付场地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 *.拍卖成交后,若宜秀经开区停车场(光储充一体充电站)工程在建期间,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政府规划调整、征迁等相关因素,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成交标的无法交付的,委托人仅无息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责任。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电子竞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书》以及拍卖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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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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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易拍得(安徽)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安庆市鑫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