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4-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武侯区环卫工人关心关爱物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园*栋*楼***
被投诉人: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福南路*号
被投诉人: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一街**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武侯区环卫工人关心关爱物品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采购,采购需求是能够完全确定的客观指标,并不是需要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项目,也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等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采购项目,将“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在采购文件中,将“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列入评分项,评审标准却以“合理预估、齐全且无缺陷、缺陷(存在失效或错误、非专门针对、无关、有歧义、复制或套用、不规范、漏缺项、简单片面)、缺少关键信息、未明确责任与合规要求、完整阐述核心内容缺失、未明确具体措施、未明确核心义务”等需要主观判断的词汇和分值,没有细化与量化,且不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无关,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