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20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元-2026-04-20 00:00:00
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剑阁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旺苍县佳士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元市旺苍县马家渡社区福康路***号

被投诉人:剑阁县民政局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

被投诉人:四川瑞坤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天一名城**幢第一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瑞坤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剑阁县民政局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对质疑事项的认定和处理上存在重大事实不清与法律适用错误,其采信“退休返聘”等理由来支持相关供应商所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性,混淆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法律性质,导致未能依法认定相关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事实。

投诉事项*:四川媚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高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公平性,且其履约能力存在根本性缺陷。

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不具备法定供应商资格,其投标应被认定无效。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终止投诉处理,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剑阁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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