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2026-04-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岳县高考综合改革实验室装备及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小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濛阳街道物流大道西段***号**栋
被投诉人:四川宏利华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基本情况
四川宏利华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安岳县高考综合改革实验室装备及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缺失“物理特性”和“质量要求”这两个核心要求,材质不明确,尺寸规格不明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的多项产品均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实行差别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表述模棱两可,并且将用于地面铺设的板材用于台面,致使使用场景错误。
投诉事项*:实验操作视频采集终端需要实质性响应的技术参数表述不明确,无法响应。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的变频器指定型号为*************** (****/ *.***),属于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台面需遵照的************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无条件满足的法定要求,将其设置为“▲”参数,暗示其可被偏离或不响应。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高中理化生准备室、仪器室及危化品室设备中的风机控制线规格、品名、性能要求前后不一致,不明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的金属直尺(钢直尺)的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清晰,不明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的晶体标本等众多产品的需求内容不明确,要求不完整,导致供应商无法具体响应。
投诉事项**:与投诉事项*一致。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又要求检测报告须在国家认监委网上备案,变相增加供应商的负担。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但采购内容中的教师桌等属于环保认证产品非常集中的领域,公开排除了一项国家鼓励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的水槽台尺寸与标准尺寸存在偏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的准备桌没有标准要求,且使用主体是老师而非学生,内容存在混乱。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安岳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