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龙营围生态海堤建设工程-廉江市龙营围生态海堤建设工程-合同(交易公告)
2026-04-20
广东/湛江 中标结果
廉江市龙营围生态海堤建设工程-廉江市龙营围生态海堤建设工程-合同(交易公告)
广东/湛江-2026-04-20 00:00:00
广东/湛江-2026-04-20 00:00:00
| 合同名称 | 廉江市龙营围生态海堤建设工程合同 | ||
| 招标人名称 | 廉江市龙营围工程管理处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中标人名称 | 中建四局水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廉江市龙营围工程管理处 | 合同金额(元) | ********.** |
| 合同单位 (甲方) | 廉江市龙营围工程管理处 | 合同单位(乙方) | 中建四局水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合同期限(天) | *** | 合同签署时间 | ********** **:**:** |
| 质量要求 | 合格或以上 | ||
| 合同主要内容 | 发包人(全称):廉江市龙营围工程管理处承包人(全称):中建四局水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廉江市龙营围生态海堤建设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廉江市龙营围生态海堤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湛江市廉江市营仔镇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湛廉发改投审〔****〕**号 。*.资金来源:上级投资补助及我市(廉江市)财政资金等多方式多渠道 。*.工程内容:(*)现状海堤进行达标加固:对海堤沿线堤顶进行达标加高,在迎海侧坡面新建护脚及消浪设施,对堤顶局部破损路面进行拆除重建,对沿线险工段进行充填灌浆加固,在堤后设置**宽巡堤步道。海堤达标加固段全长为**.****。(*)现状水闸改建、重建:拆除重建窑头闸,加固现状沙仔路闸。(*)重建龙营围工程管理处管理楼*座,面积***.***。(具体内容按实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 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由中标单位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到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分包。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注: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为准,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报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或以上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大写)柒仟玖佰贰拾玖万零叁佰陆拾玖元陆角伍分(¥********.**元);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柒仟贰佰柒拾肆万叁仟肆佰伍拾捌元叁角玖分(¥********.**元);税率*%。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含税)(大写)贰佰叁拾万零玖仟柒佰柒拾伍元陆角贰分(¥*******.**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含税)(大写) / (¥ /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含税)(大写) / (¥ / 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含税)(大写) / (¥ / 元)。*.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批准的变更图纸计算。结算时综合单价按中标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何旭东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承包人确认: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本条约定发包人付款时间皆为发包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发包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如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不能据此追究发包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 ||
| 其他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