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公告】嵊州生物医药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试研发基地
2026-04-20
浙江/绍兴 变更澄清
【答疑澄清公告】嵊州生物医药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试研发基地
浙江/绍兴-202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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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公告.***
浙江/绍兴-2026-04-20 00:00:00
【答疑澄清公告】嵊州生物医药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试研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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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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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生物医药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试研发基地
第*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嵊州生物医药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试研发基地》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审
企业综合 实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①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得*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的得*.*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如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例:如联合体各自承担专业工作的,则按承担建筑工作的单位资质等级确定;如联合体单位均承担建筑工作的,则按建筑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特别提醒:本项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中除机电专业分工按机电资质认定外,其他一 切专业分工均按建筑资质认定) | *分 |
现更正为:
企业综合 实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①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得*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的得*.*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如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以联合体资质较低的一方进行计分) | *分 |
如原招标文件与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有不同的,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详见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第*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号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嵊州市城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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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