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天鹅湖东代建河道绿地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2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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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轨道天鹅湖东代建河道绿地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2
安徽/合肥-2026-04-20 00:00:00
合肥轨道天鹅湖东代建河道绿地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 ********** 合肥轨道天鹅湖东代建河道绿地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 **********
合肥轨道天鹅湖东代建河道绿地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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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轨道天鹅湖东代建河道绿地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第四页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 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单个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中须包含不少于 **** 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内容。

问:我单位提供第(*)类业绩,若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景观绿化工程金额)的,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是否可行?

回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景观绿化工程合同金额,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予以辅证,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予以认可:(*)对应项目招标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至少有项目招标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竣工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书等),须至少有发包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号

联系人:阮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金闵

联系方式:*************、********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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