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南城县小型灌区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监理[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2026-04-20
江西/抚州 变更澄清
[南城县]南城县小型灌区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监理[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江西/抚州-202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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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南城县小型灌区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监理[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关于“南城县小型灌区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监理” 的招标澄清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于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条和第三章 评标办法四、资格审查第(八)条作如下澄清补遗: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查截图。
修改为: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查截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查询并打印存档,最终以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此澄清补遗与招标文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与本澄清补遗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
南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