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20 00:00:00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建库公告
信息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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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建库公告
公告简要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建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的管理,完善抢险救灾机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号)、《关于印发***;南沙区水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及资金使用工作指引(修改稿)***;的通知》(穗南区水[****]**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决定通过公开招标建立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建库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库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建库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包括施工队伍储备库、勘察设计队伍储备库、全过程咨询(代建、监理、造价咨询)队伍储备库*个类别。
三、适用范围:
本储备库适用于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引发,正在产生严重危害或者即将产生严重危害,必须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的工程,或者因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必须在短期内完成的工程。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号)及我区相关应急抢险救灾规定按程序选取承包单位。
四、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五、储备库有效期:
暂定一年,若期满建库人未重新进行建库的,自动续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六、建库类别及入库数量:
按照我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特点,建立如下*个类别的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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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储备库类别 |
入库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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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施工队伍储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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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勘察设计队伍储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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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全过程咨询(代建、监理、造价咨询)队伍储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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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申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入施工队伍储备库: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入勘察设计队伍储备库: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和②: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申请入全过程咨询(代建、监理、造价咨询)队伍储备库:需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年第*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年第*号)执行。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年第*号)规定执行。
*、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申请入储备库的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申请入施工队伍储备库:申请人应自****年*月*日至今完成过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时间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时间为准。
(*)申请入勘察设计队伍储备库:申请人应自****年*月*日至今承接过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勘察设计(或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申请入全过程咨询(代建、监理、造价咨询)队伍储备库:申请人应自****年*月*日至今承接过的水利工程全过程咨询(或建设管理,或项目管理,或项目代建,或施工监理,或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全过程咨询(或建设管理,或项目管理,或项目代建,或施工监理,或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申请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具体名单以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信用广州*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关于联合体投标:施工队伍储备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勘察设计队伍储备库、全过程咨询(代建、监理、造价咨询)队伍储备库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入库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勘察设计队伍储备库的联合体须以承接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家(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各*家);全过程咨询(代建、监理、造价咨询)队伍储备库的联合体须以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家(承担监理、代建、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各*家)。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入库协议书;联合体共同入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附件三)。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入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入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入库申请,如有违反,其入库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入库申请无效并将被拒绝。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入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入库申请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申请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入库申请函》《入库申请人声明》(格式见建库公告附件*)。
八、入库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入库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入库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入库申请人入库申请登记时须按《入库申请人入库申请提交资料一览表》所需资料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按附件格式制作资料目录,每个目录下附相应的内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入库申请人入库申请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
*.入库单位的申请文件封面须标注所申报的储备库类别,入库单位可以申请同时进入多个库,但不同类别的,资料须分别递交。
*.入库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建库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入库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所有资料须每页加盖公章。申请单位自备密封袋,在密封袋上注明建库名称,建库人,申请入库的类别以及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九、资格审查及按专业类别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接收申请文件工作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建库人组建入库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施工队伍储备库: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家数*≥*家时,择优选取前*名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若入库申请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家数*<*家的,则重新发布建库公告或建库延期公告。
勘察设计队伍储备库、全过程咨询(代建、监理、造价咨询)队伍储备库: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家数*≥*家时,择优选取前*名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若入库申请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家数*<*家的,则重新发布建库公告或建库延期公告。
十、入库单位的管理:
入库企业应遵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号)等法律法规,并接受建库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一)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对储备库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储备库正常运行,管理和监督入库企业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行为。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企业入库、日常管理、信息维护、通知公告发布、工程参建企业选定、考核和增退库制度的发布和修订等。投标人中标后与建库人签订框架协议,中标人遵照框架协议执行。
(二)各入库企业应加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管理,完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的管理措施,认真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体系建设、人员培训、物资设备储备、训练操练、预案演练等工作。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专门的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应当依法开展工程施工,落实各项施工管理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应当按照现行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并确保到位。施工队伍储备库的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采购的材料应当符合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降低人员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三)入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作清退出库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年度内无故缺席或未按时签到累计达*次的,予以警告。每年度内无故缺席或未按时签到累计达*次及以上的,建库人有权将其单位从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里清退。
(*)对于被评价为不合格的入库单位,将其从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里清退。
(*)在被确定为应急抢险救灾单位后,无合理原因未在**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
(*)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建设单位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承包业务或者违法转包的;
(*)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入库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信用广州”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
(**)不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收费标准及南沙实际情况合理报价、不遵从南沙的财政支付程序要求;
(**)法律、法规、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四)入库的企业提出退库书面申请,自递交退库申请之日起,不再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参建企业的选取。
(五)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将根据入库企业的考核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定期对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进行维护更新。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以公告形式,增加建设储备库入库的数量,或对储备库进行调整,直至终止储备库。
(六)为应对突发事件发生而必须在短期内完成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由现场指挥部或者项目主管部门视工程难易复杂程度从储备库中根据效率优先的原则,或采取轮候制方式或分片区负责制或直接指定或摇珠或择优方式产生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队伍。
(七)入库后,自建设单位发出应急抢险救灾令之日起计算工期,入库单位必须按建设单位发出的指令完成服务事项,若入库单位未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的,建设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入库单位承担应急抢险救灾令或合同等相关约定文件内所要求的相应责任。
(八)入库申请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入库单位的联系方式或单位信息发生修改的,应及时以正式书面说明通知建库单位,否则一切相关后果由入库单位承担。
十一、申请人入库申请登记、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和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年**月**日~****年**月**日
申请登记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含本日):****年**月**日~****年**月**日上午*:**—**:**时,下午**:*****:**时(节假日除外)。
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号金鹰大厦*楼***室。
入库申请登记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如有某类企业库入库申请登记入库申请人家数不满足公告要求,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库单位在确认正式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入库申请登记时间。当延长入库申请登记时间后仍有个别企业库的入库申请登记申请人家数不满足公告要求,将以此确认该类企业库本次建库失败。
十二、储备库的应用,根据《关于印发***;南沙区水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及资金使用工作指引(修改稿)***;的通知》(穗南区水[****]**号)执行,若有更新,按南沙区水务局最新发布规定执行。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建库公告及相关结果的公布公示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建库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有发联系电话:************
****年**月**日
- 备注:以上为建库公告简要描述,建库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建库公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