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6-04-20 00:00:00
产权项目公开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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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批准,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对清城区区级河流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大燕河入北江河口段第二期)清淤疏浚物(**万立方米)所有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交易保证金(元) | 起始价(元) | 增幅价(元/次) |
************* | 清城区区级河流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大燕河入北江河口段第二期)清淤疏浚物(**万立方米)所有权 | 根据广州德高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清城区区级河流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大燕河入北江河口段第二期)清淤疏浚物(**万立方米)处置价格的《评估报告书》穗德价估[****]****号,本次竞价标的物所在地位于清城区区级河流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大燕河入北江河口段第二期)指定堆场内,已完成开挖,现集中堆放于大燕河入北江河口段段临时堆场,总量约为**万立方米,清淤疏浚物经筛分后可用作为建筑材料。 | ******* | ******** | ****** |
合计:*宗 | 总金额:********元 | ||||
注:标的物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价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土石方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筑建设活动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竞买人未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而参与竞价的,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报名。
*、清城区区级河流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的中标方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该次竞价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本标的采用资格后审制度,由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进行资格审核。如竞得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根本违约,委托方(业主方)将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并将标的物另作处理。
三、竞价方式
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网上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竞价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价,系统将在竞价期限截止时点启动*分钟限时竞价程序,直至*分钟内无人出价,交易结束)。
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为标的成交次日起*个自然日,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个自然日内与项目委托方联系,按照委托人要求分*期支付成交价款及施工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书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注:成交结果公示时间届满,适逢法定节假日,签订交易合同时间将顺延。
五、标的展示
在公告期间竞价人和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相互协定查看现场时间。
六、发布渠道
该项目公告将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和清远市清城区顺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进行发布。竞价人可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标的详情、报名和竞价。
七、其他要求
*、成交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期支付,即第一期支付总成交价的**%,第二期支付总成交价的**%,第三期支付总成交价的**%。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天内,竞得人按照要求将资产转让成交价款的**%转入委托人指定账号,当交付清淤疏浚物料至*万立方米时,竞得人支付资产转让成交价款的**%,当交付清淤疏浚物料至**万立方米时,竞得人支付资产转让成交价款的**%。
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天内,竞得人需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号。
*、标的监管费用和标的计量设备安装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需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天内,除支付成交价约定价款外,另外支付给各属地政府派员监管工资费用及标的计量设备安装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具体支付金额和支付账户由委托人指定提供。
*、标的转让涉及的搬离、税费、安全、环保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同时,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主管部门因清运行为作出的罚款、滞纳金等行政处罚费用,以及该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的场地安保费、电费、水费、运输费、人工费、场地清理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竞得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运工作,且弃土淤泥清运过程须合法进行,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在运输标的物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损坏道路、房屋等情况的,由竞得人负责按原标准修复并承担费用。
*、标的清运过程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用路开路、施工、安全责任等相关民事,涉及的村民小组,村民关系疏通工作等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
*、竞得人接收标的物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竞得人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标的产权、概况等事项请咨询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徐生 ************。
*.交易系统操作与使用问题请咨询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部:************。
*.系统登录异常或网络故障等问题请咨询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数据资源部:************;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号(清远市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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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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