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源碳化硅公司仓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
2026-04-20
湖北/十堰 变更澄清
弘源碳化硅公司仓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
湖北/十堰-202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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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源碳化硅公司仓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弘源碳化硅公司仓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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