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人工心肺机系统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人工心肺机系统*套(含人工心肺机、变温水箱、空气压缩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单位委托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止,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年*月**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止,只有辽宁医合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符合辽财采〔****〕***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二)款“变更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要求,即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后申请变更,应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故申请变更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医合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凌西大街******号(门市)***室
三、公示期限
**********至**********(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昌军,崔丽琴,金丽霞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伟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锦丹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宝地城*区*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