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6-04-18 00:0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师市、团场联动采购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征集人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安远南街***号
征集人联系人:杨帆、张偲哲
征集人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师市、团场联动采购
项目编号:***********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适用于师市行政事业单位、各团场、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 | 印刷服务 | *.**% | *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号)要求,提供《兵团政府采购响应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本次采购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响应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 *************** *********** ****************** ******************************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新疆兵团第七师财政局
地址: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号
联系人:新疆兵团第七师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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