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4-20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厦门-2026-04-20 00:00:00
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北京颐豪酒店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号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

服务类(北京颐豪酒店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服务 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 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 车辆驾驶服务内勤服务 详见后附供应商响应文件 一年 详见后附供应商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一平
评审专家: 徐秀瑛 邹瑞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两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根据厦财采〔****〕*号文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厦采协指〔****〕*号文)不低于**%的比例下浮予以收取,下浮后的收费标准如下:(*,***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服务项目非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厦门市驻京办接待服务保障:*.****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南路**号**层*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晓靖、黄建、郑莹莹

电话:************、*******、*******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