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4-20 00:00:00
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周宁农村环境质量、乡镇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确保预算资金合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周宁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乡镇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
一、询价项目
周宁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乡镇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项目包*)、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包*),监测指标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乡镇级(及千人以上)饮用水、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项目资格要求:
*.检测技术服务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主体资格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检测技术服务单位应取得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能力验证通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独立承担本次项目的检测能力。
*.社会监测机构已承接排污单位年度自行监测业务,不得承接该污染源的执法监测。
*.被禁止三年内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的社会监测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我局委托的监测业务。
*.报价文件要求
(*)①报价单(项目包*和项目包* 分开报价);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④服务质量保证书;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报价人需对项目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所有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属于原件的报价文件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寄)至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地址: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环城路*****号),逾期送(寄)达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此次询价仅作为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格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收件人:谢龙禹,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包*;
*.项目包*。
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