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4-20 00:00:00
【转发】中药新药综合实验等课程实验教学仪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新药综合实验等课程实验教学仪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参选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等各类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招标项目需求:
项目编号:***工*******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新药综合实验等课程实验教学仪器采购
项目主要内容:中药新药综合实验等课程实验教学仪器采购(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项目预算:**万元(包*:**.***万;包*:**.***万)
项目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北京时间)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如下材料:
投标人报名资料如下,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被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售价(元):***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
(*)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登录“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网址:*****://***.***********.***)。
(*)购买标书流程:
系统操作:进入“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网址:*****://***.***********.***)—“可登记项目”模块*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我要登记”*审批通过后支付文件费—下载《招标文件》。
(*)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提示: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公告发布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沪港国际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递交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
六、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号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