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教学改善性用房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学技术学院教学改善性用房工程。
*、项目地点:徐州医科大学二期图书馆北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拟在校园平房南侧建约****平方米的打包箱式板房,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③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④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⑤项目负责人须在本企业注册,提供开标前近*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年*月*日以来(近*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年*月*日以来(近*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年*月*日以来(近*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号舜淮府第*******)
*、获取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获取,报名文件原件扫描发送到邮箱********@***.***。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特别说明:报名资料原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起递交,无需密封):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及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及建造师安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建造师社保证明(须在本企业注册,开标前近*个月)。
注:磋商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将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磋商文件售价五佰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号舜淮府第*******)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发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徐州医科大学校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医科大学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号
联 系 人:顿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号
联系人:江涛
联系电话:*************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