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5-11-21 00:00:00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深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规范医药代表在医院内的行为,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国卫医发〔****〕**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卫规〔****〕*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
定义:指医院为规范管理医药代表在本院内开展相关工作而建立的制度。
一、人员界定
*.医药代表,是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聘用的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品产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等学术推广活动的专业人员(工程安装维修人员、投标人员除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聘用的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器械产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等学术推广活动的专业人员(工程安装维修人员、投标人员除外)遵照本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主要指医院内与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使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三、医药代表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
(二)未经医院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
(三)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
(四)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或使用的医疗器械数量;
(五)对医院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
(六)误导医生使用药品或医疗器械,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医疗器械已知的不良事件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事件)信息;
(七)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
四、医药代表接待管理
*.医药代表在医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推广活动,应先在药学部、医学装备部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登记建档并报行风与纪检监察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每名医药代表每年至少登记一次,未经登记的医药代表不得在医院开展有关产品学术推广活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聘用或者授权的医药代表应按照《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备案平台*****://**********.***.***.**)上进行备案,未备案的不予登记建档。
*.按照“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实行预约接待。具体工作由行风与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落实。
*.医药代表须提前与行风与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工作人员应对其身份进行复核。被接待的医药代表与事先预约人员信息不一致的,应由被接待人说明理由,并经医院审核同意。对未提前预约或身份信息复核未通过的医药代表一律不予接待。
*.医院接待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全天),原则上以下午为主。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非接待日来医院从事上述活动的,需经行风与纪检监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允许,医药代表不得擅自在医院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医院工作人员违反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擅自与医药代表接触。
*.行风与纪检监察办公室不定期深入临床、医技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如发现医药代表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在医院进行登记和预约而私下开展业务活动或违规开展业务活动,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或双方合同约定,第一次由医院将情况通报涉事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第二次由医院约谈涉事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第三次由医院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使用涉事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代理)的药品、器械产品,并禁止该医药代表进入医疗机构。医院若有发现医药代表登记信息不实、在学术推广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存在销售药械产品行为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医务人员在医院内违规私自接触医药代表的,被检查或举报情况属实的,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年度考核和医德考评为“不合格”,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医务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药代表廉洁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代表在医院相关业务活动,保证医药购销活动的廉洁性,构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商业环境,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良行为的发生,本企业特作如下承诺:
一、与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告知并申请回避。
二、医药代表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相关规定,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不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医院工作人员给予回扣、提成或输送其他形式利益。
三、医药代表在医院开展产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等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
四、医药代表不向医院工作人员索取或骗取产品销售相关数据等商业机密或医院其他非公开信息;不参与统方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医药代表不对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如有医药捐赠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及医药代表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企业(公章):
医药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药代表来访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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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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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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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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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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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及的产品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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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事项及谈话内容(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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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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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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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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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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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记录单由职能部门留存。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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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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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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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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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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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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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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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与本院有业务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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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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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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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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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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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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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 推广产品 |
□药品□试剂□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其他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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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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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及所在企业承诺及备案信息真实性声明 |
本人以及本单位保证,提供的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我承诺在医院开展业务活动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廉洁从业。如若违反,愿接受相应处罚。 企业名称(盖章): 医药代表: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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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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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记录:(由职能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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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生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身份证;*.授权书。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药代表拜访工作人员预约申请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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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预约登记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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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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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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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院事由:
医药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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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意见 |
签字: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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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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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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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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