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闽东医院SPECT-CT维保服务采购竞价公告
2025-11-10
福建/宁德 招标采购
宁德市闽东医院SPECT-CT维保服务采购竞价公告
福建/宁德-2025-11-10 00:00:00

宁德市闽东医院********维保服务采购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 字体大小:
资讯概述:

我院核医学科********* ** *** ********以最高不超过**.*万元购买设备保修服务一年请合格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密封投标书

一、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下列资料(带★为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自然人除外)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无须单独提供,由评审小组现场打印)

**.★资格承诺函(如选择“资格承诺制”方式,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未提供的须按***项逐项提交证明材料)。

二、保修期限及费用:保修期为壹年,最高控制价为**.*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签订后支付**%维保预付款,项目结束后支付余下的**%维保费。

三、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时间、地点:请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报价文件或邮寄报价文件。地址:福建省福安市鹤山路**号闽东医院工程部

*、联系人:刘冲;联系电话:************。

截止时间为********日上午**点前(邮寄报价文件按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五、保修服务响应要求

*、设备保修不限次数免费提供零配件,免差旅费,免工时费。所有零配件及备件为全新正品, 满足设备维保要求,配件供应有保障。

*、保证开机率 **%(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开机率因服务商的原因未能达到,停机超过一天, 合同保修期限将相应延长五个日历日。

*、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服务期内,*** 天故障报修*小时电话响应,工程师现场维修响应时间≤** 小时,维修技术专家提供即时的技术支持和维修诊断。

*、维保期间,保养、维修、升级等工作时间包含周末和其他非标准工作时间,若有产品升级按照约定时间进行,一般是在周末或非工作时间进行。

*、预防性保养至少 * 次/年,预防性保养所需更换的耗材为原厂原装耗材,并提供设备保养清单及检测报告。

*、保养服务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运行状态、影像质量、设备除尘、设备性能检测等全面维护,并提供每次的工作清单、维修报告及总结。

*、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 预防性的排查各种故障隐患 保证常规备件的优先储备及订购快速通道。

*、维保不包含设备的光电倍增管、球管、探测器和晶体;不包含第三方设备(如校正源、**** 网络、报告系统、***、稳压电源、打印机等)。

六、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制作要求:根据供应商要求”、“保修服务响应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编制项目报价表。

装订和密封: 要求一份正本、副本一份,装钉好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外包装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并加盖骑缝章。

宁德市闽东医院 ****年****日

附件:

宁德市闽东医院******** 维保服务项目
资格承诺函

致:宁德市闽东医院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供应商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自愿参加贵院“******** 维保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我单位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对应栏打“√”),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并按采购文件要求随本函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情形。
八、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存在虚假、隐瞒、伪造等情况,贵院有权取消我单位响应或成交资格,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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