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教务管理系统软件采购公告已于****年**月*日在南昌工程学院网上发布。
现根据采购要求,做以下更正
原公告中
投标方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近三年来在招标、投标领域无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专业从事教务管理系统软件开发与销售的供应商。
更正为:
投标方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并且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万元);
*)近三年来在招标、投标领域无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专业从事教务管理系统软件开发与销售的供应商,投标方需提供正版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其他事项以原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号
联 系 人: 余强
联系电话 (****)********
南昌工程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