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高新区南北部园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在线询价邀请公告
2026-04-18
新疆/哈密 招标采购
哈密高新区南北部园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在线询价邀请公告
新疆/哈密-2026-04-18 00:00:00

哈密高新区南北部园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在线询价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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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高新区南北部园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在线询价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哈密高新区南北部园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工***********

报价起止时间:********** **:** * ********** **:**

采购单位:哈密市臻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基本要求:*. 点位覆盖:全面覆盖约定所有清运点位(含高新区南北部园区企业、办公场站及代管/自有资产),不得遗漏。 *. 服务期限:严格履行*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不得擅自中止/终止;特殊情况暂停需提前*个工作日书面报备并提供临时替代方案,合同期满符合条件可续期*年。 *. 合规运营:清运活动合法合规,资质证件齐全且定期年检,车辆、人员证件有效,废弃物按约定处置,接受相关部门及采购人监督。 *. 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持证上岗、无重大事故记录,作业做好安全防护,为驾驶员购买不低于***万元/人的人身意外险。 *. 设备保障:免费配置约定规格铁质加盖垃圾箱,数量充足、摆放合理,定期清洁消毒;清运车辆为密闭式,车况良好、无滴漏抛洒,标识清晰、保持整洁。 *. 服务质量: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按指定频次清运,无积存散落;避免扰民,建立服务台账,每月提交服务报表,接受质量考核。 响应处置: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小时内响应需求、投诉及整改通知,**小时内完成处置,及时落实服务优化建议。 人员管理:配备足额专业清运及管理人员,核心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具备统筹能力,清运人员着装规范、文明作业。 禁止性要求:严禁转包分包、伪造资质、违规处置垃圾、滴漏抛洒、擅自提价、拒绝监督整改。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清运车辆行驶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清运驾驶员名单、有效驾驶证,以及不低于***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保险购买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少于*个同类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中标供应商须为园区各场站免费提供铁质加盖垃圾箱(尺寸:长*.**×宽*.**×高*.**),并提供配置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采购人及其总公司、分子公司黑名单或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及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无转包分包承诺函。

二、采购清单

商品信息 规格描述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哈密高新区南北部园区各企业、场站,以及哈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代管的高新区各经营性资产及自有资产点位,核心服务内容为上述区域生活垃圾的收集、密闭运输、合规处置,服务期限*年。采购人已与园区企业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按月结算,结算金额为当月采购人与园区企业签订的生活垃圾清运合同总价×成交报价比例。 本项目服务质量需符合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哈密市关于生活垃圾清运、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要求,确保清运及时、处置合规,无环保投诉及安全事故。 *.* *.*

买家留言:报价为百分比形式,即清运服务费占采购人与园区企业生活垃圾清运合同总价的比例,保留两位小数(如:**%),不得有选择性报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

送货期限:询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自治区 哈密市 伊州区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询价范围与服务要求 (一)清运服务标准 *.生活垃圾清运:按采购人指定的清运需求,完成园区各企业、场站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做到无积存、无散落、无遗留; *.运输要求:清运车辆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不得沿途滴漏、抛撒废弃物,运输路线需按采购人指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更改; *.处置要求:所有生活垃圾必须运送至签订合同约定的合规处置场所,严禁擅自倾倒、堆放、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二)人员与车辆管理 *.人员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清运驾驶员,所有驾驶员须持有效驾驶证(对应车型),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及环保知识培训;报价人需为所有驾驶员购买不低于***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提供保单复印件; *.车辆要求:清运车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车况良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车辆需张贴明显的垃圾清运标识,保持车辆整洁。 (三)设备配置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为园区各场站免费提供铁质加盖垃圾箱,尺寸严格按照要求:长*.**×宽*.**×高*.**,垃圾箱需耐腐蚀、密封性良好,无破损、无渗漏; *.中标供应商需定期对垃圾箱进行清洁、消毒,频率不低于每周*次,确保箱体无异味、无污渍;垃圾箱出现破损、渗漏时,需在**小时内维修或更换,确保正常使用; *.垃圾箱的摆放位置需服从采购人及园区管理部门的安排,不得随意挪动。 (四)合规性与监督要求 *.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哈密市关于生活垃圾清运、环境保护、道路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接受采购人、园区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成交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服务台账,记录清运时间、清运量、处置地点等信息,每月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报表; *.若因成交供应商操作不当、违规处置废弃物,导致环保处罚或不良影响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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