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4-17 00:00:00
宁德新能源核心区七都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一标段全过程咨询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宁德新能源核心区七都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全过程咨询(招标编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种形式提交”修改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①现金形式“户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修改为“户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增加“*.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补充通知附件),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元填写”。
附件: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本补充通知(一)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