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2026-04-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阿瓦提县教育系统****年春季学期日用百货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巴楚县冠鸣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巴楚县阿纳库勒乡其浪里克社区德里布亚依路***号
被投诉人*:阿瓦提县教育局
地址:阿瓦提县名师发展中心
被投诉人*:新疆众诚志远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朝阳社区解放北路**号新雕大厦*楼****室
五、基本情况
巴楚县冠鸣商贸有限公司不服新疆众诚志远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阿瓦提县教育系统****年春季学期日用百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单位:阿瓦提县教育局)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函,并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划型数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涉嫌以不实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认定该声明函无效,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经审查: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机关依规致函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于****年*月*日取得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函,确认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为中型企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根据投诉事项和审查结果,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请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阿瓦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瓦提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