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2026-04-17 00:00:00
信阳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日期:****年**月**日
*.协商会议日期:****年**月**日
*.协商会议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号楼*楼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采购日本电子(****)***********/**型******核磁共振波谱仪专用配套****液体低频探头一支,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质保期:*年;
*.供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所有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是否接收联合体:否。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 采购日本电子(****)***********/**型******核磁共振波谱仪专用配套****液体低频探头一支,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 洛阳立青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北冶镇中心大道**号 | ******.**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耿(业主评委)、张贵成、杨小林。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信阳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朱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信阳市南湖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号楼*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事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