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蔺阳中学校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的澄清文件
2026-04-17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古蔺县蔺阳中学校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的澄清文件
四川/泸州-2026-04-17 00:00:00
四川/泸州-2026-04-17 00:00:00
古蔺县蔺阳中学校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古蔺县蔺阳中学校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施工标段(第二次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登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年*月**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位投标人知悉。
古蔺县蔺阳中学校
****年**月**日
(附件)
承诺函
古蔺县蔺阳中学校: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古蔺县蔺阳中学校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年**月**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