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4-17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江县精神病医院后勤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更正内容*:
删除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二次报价报总价,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详细最终分项报价清单【根据“★*、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如下: (项号**)”】。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的内容。
更正内容*:
在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其他商务要求:”中新增
★**《投标分项报价表》
|
类别 |
序号 |
项目 |
人数 |
基本费用标准(元) |
月支出(元) |
**个月支出(元) |
说明 |
|
(一)人员岗位工资 |
* |
基本工资 |
** |
|
|
|
所有人员工资不低于闽人社文〔****〕**号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元/月),若有最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
|
(二)员工福利 |
* |
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
** |
|
|
|
按政策标准缴纳,不低于闽人社文〔****〕***号、闽人社文〔****〕**号、闽医保〔****〕**号规定下限标准。 |
|
* |
年终奖金 |
** |
|
|
|
投标人自行测算 |
|
|
* |
高温补贴 |
** |
|
|
|
按福州市最新标准执行 |
|
|
* |
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 |
** |
|
|
|
按国家劳动法及当地市规定执行 |
|
|
* |
服装费 |
** |
|
|
|
每人夏季、冬季各*套,合计*套 |
|
|
(三)其他各项费用 |
* |
保洁费用 (保洁工具、耗材、劳保用品等) |
* |
|
|
|
含项目全周期所有保洁相关耗材 |
|
* |
设备费用 (洗地机、工具车、对讲机等) |
* |
|
|
|
含采购、维护、折旧费用 |
|
|
* |
综合费用 (不可预见费、招标代理费、管理费、利润等) |
* |
|
|
|
投标人综合测算 |
|
|
(四)税费 |
* |
税费 (项目涉及所有法定税费) |
* |
|
|
|
按国家税收政策测算 |
|
总报价 合计=(一)+(二)+(三)+(四) |
* |
* |
月总支出(元) |
**个月总支出(元) |
①此总报价需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 ②所有报价不得为负数。 |
供应商须将此《投标分项报价表》上传至系统投标报价部分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模块节点,未按要求提供此表的及低于以上标准的,其价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磋商文件相应条款根据上述要求也做相应调整,请潜在供应商注意。
*、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文件,并根据系统要求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未重新上传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本更正公告与磋商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精神病医院
地址:连江县江南镇南塘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号湖前综合楼*/*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话:***********
福建世纪联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