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新开发银行贷款贵州省互联互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期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比选更正公告,政务公开 新开发银行贷款贵州省互联互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期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比选更正公告
2026-04-17
贵州/黔西南 变更澄清
政务公开新开发银行贷款贵州省互联互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期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比选更正公告,政务公开 新开发银行贷款贵州省互联互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期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比选更正公告
贵州/黔西南-2026-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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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发银行贷款贵州省互联互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期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比选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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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比选人: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于近期发布的《新开发银行贷款贵州省互联互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期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比选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因原公告正文载明的定选办法与附件《比选文件》中评审办法表述不一致,现对原公告正文相关内容予以更正,以确保公告与比选文件一致,规范比选行为、保障各潜在比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比选工作公平、公正、顺利推进,具体事宜如下:

一、原公告相关情况

原公告发布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贵州省互联互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期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原公告核心相关内容:定选办法明确为“最低标价法”,即比选小组对满足资格要求的三家及以上比选人进行评审,在全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报价不超过控制价且最低的比选人为成交比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由比选人进行二次报价,直至确定最低报价方。

二、更正内容

*. 经核查,原公告正文第五条“定选办法”为表述错误,现更正为:本次比选严格按照附件《比选文件》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原公告正文第五条定选办法同步修正,与比选文件保持一致(评审标准详见附件《比选文件》)。各潜在比选人可继续查阅原上传的比选文件,重点核对综合评分法相关评审标准。

*. 原公告除定选办法外,其他所有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比选人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要求、其他事项、联系方式等)均保持不变;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予以顺延,具体调整如下。

三、重要说明

*. 本更正公告为原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比选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 因本次更正将比选办法由“最低标价法”调整为“综合评分法”,该调整属于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天,调整为:****年*月**日下午**:**整;递交地点仍为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二楼第四会议室,保持不变。

*. 请各潜在比选人仔细阅读本更正公告,重点关注原公告定选办法的更正内容,严格按照附件《比选文件》及本更正公告要求调整比选申请文件,合理安排时间递交申请文件,避免因未了解更正内容影响比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本次更正公告相关事宜,可向招标人咨询,联系方式与原公告一致。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附件: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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