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1-28 00:00:00
产权交易*******号嵊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等单位摊位、用房租赁权及报废物资所有权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定于****年**月*日上午*:**在“中拍平台”公开拍卖以下报废物资所有权、摊位及用房租赁权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及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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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号 |
标 的 物 情 况 |
起拍价(元) |
参拍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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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地址 |
使用权面积(约) |
租赁期(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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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一 |
浙江省绍兴嵊州市剡湖街道北直街***号嵊州市文化艺术中心舞台后二楼、三楼办公用房租赁权 |
***㎡ |
****.*******.** |
***** 元/年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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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二 |
浙江省绍兴嵊州市江滨市场***号牛肉摊租赁权 |
*.*㎡ |
****.******.** |
***** 元/三年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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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三 |
报废机动车车牌、电动自行车牌照等物(仅作废旧物资)一批,毛重约*.*吨,整体打包处置。(以现状为准,如表述数量有误差等情况,不影响拍卖价格)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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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拍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凡有意参拍本次标的物的单位/企业,于****年**月*日下午*:**前按中拍平台要求办理网络报名并选择线下交纳对应参拍保证金,保证金须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交纳(其余方式不予认可,以银行入账为准),不按规定报名、缴纳保证金的作无竞买资格处理。保证金缴纳至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开户银行:工行东城支行。汇款当日,买受人须联系拍卖方款项到账情况。
注:以上标的均以现场勘样实际情况现状为准,参拍人应重视阅读拍卖须知中的特别提示及勘察现状情况。
*、用房、摊位租期均为三年,具体租赁日期以成交后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协议为准。原租户需按规定办理缴纳保证金和报名注册后才能享受同等价位优先成交权。公开展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请自行前往各标的名称描述所在地勘样,咨询联系*************。
*、标三处置物资作废旧物资处置,以现场现状为准。限有相关回收资质的单位参与,委托方与拍卖方均不作质量等相关保证,成交后移交时不再清点和过磅,标的物质量、重量、规格、品质如与描述有误差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且成交方须于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将报废车牌进行现场破坏处理后运离(须在嵊州市内压块破坏原牌照处理,相关费用自理)。如逾期未处理完成,委托人有权扣除保证金。现场勘样统一定为****年**月*日上午*:*****:**,在嵊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仓库(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区东路**号),提前预约咨询:***** ******** (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三、登录方式介绍
*、**电脑端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首页→点击“网络拍卖”→点击“拍卖企业”→点击搜索框搜索“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找到待拍标的。
*、手机***下载登录:中拍平台***→点击“搜索框”→点击“拍卖企业”→点击搜索“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 ”找到待拍标的。
请竞买人登录中拍平台页面仔细阅读查看平台相关网络竞价规则及操作流程,中拍平台客服电话:************。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竞拍人在参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拍,即须为竞拍人对《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