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1-11 00:00:00
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下西山原塑料厂出租竞租公告
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楼大会议室公开出租以下标的物,参租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下西山原塑料厂出租,面积约***平方米,租期为*年。标的物房屋产权属于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如租受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由租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租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负责做好协助工作。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标的物为崇仁镇崇仁四五村下西山原塑料厂出租,面积约***平方米,租期为*年。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元/年,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或报价大小写不相符或竞买人无签字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租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起拍价作为成交价。
(*)竞租成交款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年承租款,每年以*%递增,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年的承租款,并与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缴纳承包款或缴纳承包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标的物交付时间:租受人一次性缴清*年的承包款之日起十日内。
竞租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若出现在合同期内租受人单方违约的,则履约保证金*****元没收,归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租受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竞租保证金*****元(大写:壹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请于****年**月**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号*幢*楼***室(八分饱楼上)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书一份(样式附后)。
*.标的物勘样时间:****年**月**日至**月**日(由报名人自行勘样)。
*.联系人:周书记 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陈 英 联系电话:*************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嵊州市崇仁镇崇仁四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