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1-18 00:00:00
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个私集聚区厂房出租项目竞租公告
为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现对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个私集聚区厂房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个私集聚区厂房出租项目,已由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年**月**日*时**分在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党群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个私集聚区厂房出租项目:年限为*年,位于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坎头个私集聚区厂房。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机会只有一次),由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一次性书面报价并确定租受人的交易方式。本次竞租标的物的竞租年限为*年。
(*)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元/每年,首年租金为中标价,从次年起以上一年租金为基础每年递增*%;步幅以“***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不按“***元”步幅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竞租人将填写完整并签字后的报价单装入信封后密封,在竞租开始后规定时间内,将信封交至主持人处,一旦把报价单交给主持人,不得撤回。待所有竞租人的信封全部交齐后(未按时参加竞租会或自动放弃报价的除外),主持人当场拆开信封,最高报价者即为租受人。
(*)以上标的物现状以招标时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第一年的的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并与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以后四年的承包款分别在前一年承包期到期前二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租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如未按规定如期缴纳以后四年的承包款,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五年承包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
(*)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承包款并签订承包合同后即可交付。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 参租对象: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报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请于****年**月**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党群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党群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满**周岁的(报名时带身份证复印件)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报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并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委托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复印件)。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人员(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不得参与竞租。
(*)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书一份(样式附后)。
*.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贰万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成交确认书发出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
*.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投标保证金、无密封好的报价书,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租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起拍价作为成交价。
*.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联 系 人:储建国*********** 招标代理:沈工***********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人: 嵊州市金庭镇金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