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2-19 00:00:00
嵊州市甘霖镇长安村(田东自然村)澄潭江边空场地租赁竞租公告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甘霖镇长安村(田东自然村)澄潭江边空场地租赁,已由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甘霖镇长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甘霖镇长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年**月**日**时**分在嵊州市甘霖镇育雏幼儿园对面(原甘霖自来水厂二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甘霖镇长安村(田东自然村)澄潭江边空场地租赁:年限为**年(年限不足的时间以**年标准计算,租期未满*年的以*年标准时间计算,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位于嵊州市甘霖镇长安村,场地坐落于田东自然村澄潭江边。面积约**.**亩。具体以实地踏看为准,标的物空场地性质为村集体所有,产权属于嵊州市甘霖镇长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如租受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由租受人自行办理(租受人必须合法经营),费用由租受人自行承担,出租方负责做好协助工作。租受人在承租后不得取土、建造固定或临时建筑物、不得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受租场地不包括地面建筑,如政府需要拆除,需无条件服从。中标后,如需安装水电设施,由承租人自行安装,承包期间水、电均由租受人自行负责。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竞租起始价为****元/亩(首年),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以上标的物面积以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①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每年以*%增长。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付至嵊州市甘霖镇长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租金一年为一期,每期在前一期的基础上上涨*%,以此计算),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甘霖镇长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中包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或缴纳首期成交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第一年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年**月**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甘霖镇育雏幼儿园对面(原甘霖自来水厂二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甘霖镇育雏幼儿园对面(原甘霖自来水厂二楼会议室)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的缴款单;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的缴款单。
*.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 (大写:壹万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若中标者不按规定履约,则没收竞租保证金*****元,出租方重新组织招投标。
*.参加竞租时请竞租人随带以下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企事业单位随带本法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以上标的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意向竞租人应重视勘察现状情况,不作统一勘察,自行了解咨询详情,委托方及本集体就此类事项不作质量保证。
*.联 系 人:俞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裘美玲 联系电话:*************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嵊州市甘霖镇长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