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1-27 00:00:00
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寺西苑)前山大队山山地经营权租赁竞租公告
竞租公告
本竞租项目名称为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寺西苑)前山大队山山地经营权租赁竞租文件,出租方为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是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寺西苑)前山大队山山地经营权租赁竞租文件经营权,面积约***亩,山地所有权归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出租方对承租面积不作调整。竞租方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方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租赁用途及要求:自主合法经营。
*、租赁期限:**年(自合同生效期至****年**月**日)。
*、租赁价:租赁期为十五年,承租款(中标价)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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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号 |
地 址 |
类别 |
产权证 |
山地面积约(亩) |
标底款(万元) |
租赁年限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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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 |
山地 |
集体 |
*** |
** |
**年 |
*(现金封包) |
* |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标的物山地面积约***亩,竞租年限为**年,标底款为人民币 **万元,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承租人有义务对全部山地进行合法经营。
(*)以上标的物亩数出租方不作相关调整。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竞租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赁期为十五年,分三次交付承租款,每五年交一次,分别按中包价的三分之一。
(*)承租款(中标价)的三分之一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至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天内付清(不计息)。
(*)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日内签订。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满**周岁和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年*月*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每标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现金封包)。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竞租保证金(现金封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叁万元整)(现金封包)。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长乐支行。账号:***************)。未中标者当场退还竞租保证金;中标者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现金封包)、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不按规定提交标的款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 联 系 人:钱方平 联系电话:***********
竞租代理:竹科晓 联系电话:***********
*.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 竞价公告发布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变更,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更正公告为准。
出 租 方:嵊州市长乐镇西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竞租代理: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